你可以到法院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房主。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当初介绍你买房的同事能给你证明,房主当初确实将房屋卖给你了,并且你也付了3.5万元,就可以证明你们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你可以要求他履行合同将产权过户到你名下。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套住房是15年前经过同事介绍从他亲戚处够卖的,当时这套房子是原房主单位分的房子,只有房本却买有产权。
因为办不了产权,我们和房主就私下以3.5万的价格商定卖给我们,当时由于没有住房很着急再加之是认识的人介绍的就没有签订合同或收据什么的,只是房主把房本交给了我们(房本是房主的名字,因为是单位分的房子所以单位不让个人转让,所以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这套房子单位交给了个人可以办产权了,可是我们手里房本是房主的名字办不了,我们就去找房主去办理手续,但现在房主觉得房子升值了想自己占有。
现在真后悔当时没有公正一下。现在真后悔当时没有公正一下大家帮帮我看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就算拿不到房子我想能不能让原房主赔我一些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