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办公、培训、实习场地,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租赁期不少于3年(自有的场地应初具产权证),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成规。1、办公用房:有不少于10M2的办公室,配有办公桌、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和文件档案柜。2、课室: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无危房,每个课室不少于30M2、规模不少于15人,人均面值不少于2M2,并配有桌椅、讲台、黑板设施齐全;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有安全通道标志。3、实操场地和设备: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配有教学、实习、实验的设施和设备,每个工种不少于15个工位,每个工位不少于35M2,有采光、照明、通风、保暖、上下水设施和安全设备、标志。4、食宿: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必须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