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领导要求我从教育基金中拿出一万块给他,他用作与村民集资修路用,几年后,有人举报这个一万块的问题,这个领导就把钱丢回来给我,我已经把跟这个领导的通话进行录音,一万块也还在我手上,请问会构成我犯贪污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