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乡卫生院工作的医生,我自从02年毕业一直在乡卫生院上班,社会保险一直没入,直到09年给入了养老、失业保险,现在医改,医院要把我们编外人员关系转为劳动派遣,我想请问我们如何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09年以前的社保还可以追缴吗?如果我们转为劳动派遣,很可能被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我们应该怎么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