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 > 

故意伤害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0645什么是编号?

故意伤害

我老公去年2月22日给朋友过生日,期间同桌的a外出时候与别人发生碰撞,后口角,回屋后a找了两人去和对方冲突。

这期间我老公都不知情,饭后,他们一起出门时在楼梯间和对方又起争执,大家一起把对方打伤,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

出门后我老公又与赶来的对方同事发生口角,撕打间对方用酒瓶将我老公打昏后又打成重伤。

现在检察院却以寻衅滋事起诉我老公并认为他是主犯,已经将他们拘捕了。

我们现在就是希望他不判实刑并且追回对方对我们的民事赔偿,您认为这个案子有这个可能性么?吉林市龙潭区的,如有胜算,望详谈。

咨询者:fa120700吉林
[咨询时间:2010-05-15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5-15 09:32
魏国鹏
你老公不是主谋,不应该认定为主犯,本身受了重伤,也属于受害者,本案你老公可以争取判处缓刑,对方一个赔偿你老公的经济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
回答时间:2010-05-15 11:36
周泽高
根据你的陈述,事情对你还是有利。但是,律师需要会见、了解案情,才能判断。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10-05-15 14:59
陈学增
不知您委托律师会见您老公否?律师会见时是否作了笔录,您所说的情况若确为您老公所述,并且卷宗证据也对您老公有利,我支持您的观点。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5-15 15:22
程向云
您好,案件性质还应该有探讨的余地,还应该看看具体的事实再下结论。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从你的陈述看,你老公是受害者呀。应该追究对方的责任。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5-16 16:36
杨汉卿
此案不宜定性为寻衅滋事。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老公最多为一个从犯,不构成主犯。应当追究对方致人重伤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等损害赔偿。而你老公一方以致人轻伤追究刑事比较合理合法。建议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
杜俊明律师
[地区:吉林-吉林市
手机:18604477638
积分:141
]
回答时间:2010-05-17 05:03
杜俊明
你老公也属于受害者不是主谋,不应该认定为主犯,本案你老公可以争取判处缓刑,由对方赔偿你老公的经济损失。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