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具体分析维权方案,建议与律师当面分析判断为好.
各位律师好,我将我的房子租给一个租客,签租凭合同前明确告之对方还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并且我们的租凭合同中房屋权属状况部分写明:甲方持有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xxx,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姓名:xx。
结果租客由于后期要注册公司,由于政策改变必须要房产证,他们反咬一口,说我们事先没有告知他没有房产证。
可是我们明明告之了啊,还是用购房合同签的租凭合同。
他起诉我,我想咨询各位律师,合同里的“:甲方持有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xxx,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姓名:xx”能否证明我已告知对方我只有购房合同?如果不能证明,还有什么其他方法可以证明?谢谢各位律师,我也想请一位律师,不知该请哪方面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