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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赠与公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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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5515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屋赠与公证的问题

2001年母亲把一套房屋赠与我并进行公证,随后我对房子进行装修并入住至今,但一直没有过户。

她自己另有两套房屋,而我没有房子。她自己另有两套房屋,而我没有房子现在她想收回房屋,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335811浙江
[咨询时间:2012-03-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3-18 22:37
刘子若
赠与合同有效,你可以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潘宇虹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900520906
积分:1784
]
回答时间:2012-03-18 22:38
潘宇虹
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你母亲可以收回房屋,而你应当找出你母亲收回房屋的深层次原因。 装修费可以要求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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