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
我是09年毕业的大学生,我和原来的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 但是从09年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安排工作 那个工作是海员,但是从09年3月份到09年底 参加了该公司的很多培训 培训费用多是公司给出的 ,但是自己也花费了很多的费用 因为公司在北京,而培训多在武汉 ,因为大学毕业到目前为止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安排正式的工作,也没有什么劳动补偿,大学毕业到现在一直处于游离状态,目前想和他们解除关系,但是他们说,合同是可以不生效,但是要我违赔公司的所有培训费用,我感觉很冤,浪费了一年的时间,还没有收入,自己浪费了精力和时间,还让我自己违赔费用,请问您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