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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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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499什么是编号?

债的问题

一朋友向我借钱,并写了一张借条,可是到了借条中的还款日期,他并没有还钱,那么请问,我有多长时间的追偿权,也就是说我多长时间后不要这钱这钱就会要不回来,碍于情面怎样才能既保住钱又不伤和气?谢谢了。

咨询者:fa120491辽宁
[咨询时间:2010-05-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戴长洪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311003088
积分:1669
]
回答时间:2010-05-11 22:07
戴长洪
到期后两年时间时效。你可以每隔一段时间让朋友在借条上签字确认一下。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5-11 22:07
魏国鹏
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2年之内,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不能超过了这个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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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5-12 08:59
吴京京
还款期限届满2年之内,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不能超过了这个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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