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在某建筑公司的工地(建房屋的地方)负责看管工地,时间是24小时,我朋友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用人单位也没有为劳动者购买任何保险,工资每月人民币2000元,某日晚上,我朋友去工地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朋友重伤,但用人单位不理,我问1、用人单位对我朋友的医疗费要负责吗?有什么依据?2、我朋友是否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