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发帖子时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不能带有人身攻击的言辞,不能发布侮辱性的语言。
请问各位律师朋友,如果在网上发贴子,文章内容有当事人姓名,如“原告的官司一审输了,做了妻子一辈子傀儡的大哥也在官司还未来得及开庭的时候就撒手归西。
剩下那个欺负了我大哥一辈子的女人,现在整天挖空心思,处心积虑地,凭着一副毫无修养、不知廉耻的嘴脸,在我所在的村桩及方圆几个乡镇,大造社会舆论,谩骂、陷害我一家人。
那个强悍了一辈子,却大字不识几个的女人,靠着丈夫的好八字,从农村出去,在外面的城市里大约是当了几十年乞丐”这样的文字,是否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