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时候开始同居的,93年以后的同居不以事实婚烟论,故不能分割男方财产。
如果女方能拿出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的,应按其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如果女方能拿出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的,应按其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同居期间,男方出资买下了单位的房改房,用男方一人的工龄优惠、名字办了房产证。
此后,男方意外去世。此后,男方意外去世同居期间未生育子女。此后,男方意外去世同居期间未生育子女现在女方已退休(教师),并另嫁他人。
一审以该房产是在同居期间购买为由,判给女方1/2了。
判决书中写的依据是:《民法通则》的第71条、第78条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第6条。
我认为,《民法通则》的第71条、第78条不是怎样分割的规定,而是词义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