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未买住房,一直住在房改前单位的房子里,他有五个儿女,一天,当时无房的小儿子小五以他个人名义将房买了下来,不久,其父老李去世,在外地工作的小五卖掉了此房,这亊兄弟们引发争议,认为这房是其父遗产,卖房所得兄弟们要平分,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