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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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上班,是从3月8日开始到,现在是试用期,但是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或者协议,4月29日,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告诉了我要终止试用期,让我一个星期后,就是在5月6号去办理手续,请问这种情况,我除了正常的拿到我到工资,还应该要求怎样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