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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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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275什么是编号?

房屋租赁纠纷

本人在2009年6月份经过承租方承租了一个门面 , 合同期限是两年 ,有看过承租人与出租人(房东)签有租赁合同 , 并且合同上有承租方有转让权 , 所以本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时 , 注明如合同到期 , 本人有优先继承权 , 但是现在承租人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 , 同意让房东把门面转让给其他人 , 并且私下与别人签了合同 , 并且要求本人合同期满即刻搬走 , 而对我们的装修费用等 , 不给予赔偿 , 请问这是否已经侵犯了我的权利 , 该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咨询者:fa120045广西
[咨询时间:2010-05-0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5-04 19:11
吴京京
已经侵犯了了你的权利,但是你09年签订的两年合同,还没到期,你现在没有理由去起诉,在合同到期后,你不搬走,承租方就该起诉你了,到时候你以你有优先权进行抗辩。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5-04 21:57
魏国鹏
你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天军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026615639
积分:802
]
回答时间:2010-05-05 09:35
刘天军
你作为次承租人同样享有优先承租权,可依法向法院起诉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5-05 17:47
李红伟
您好。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您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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