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适用中国的法律规定,你的朋友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财产的问题和子女抚养的问题。
我的一个越南朋友,她到中国与中国的一个男子同居10年,共同生活、共同创造家庭经济收入,并生有2个儿子,现在该男子因为爱上本地的一个未婚女子,准备正式结婚,因此就把越南女子赶出家门,不给一分钱,而且不让2个儿子见孩子的母亲。
在赶越南女子出门之前经过越南女子的要求,曾口头说过会给这越南女子几万块钱作为补偿,但是从离开那个家后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该男子还是一分都没有给过,也不让探望孩子。
我作为该越南女子的朋友,知道她的处境,但我不太懂法律,所以请律师给予帮助,就我越南朋友的这个情况,她该怎么办才能争取属于她的财产和子女及子女探望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