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买了一套顶层的房子,只是先买的房子,没买地下室,等到买地下室的时候开发商说还有最后一个,于是赶快交了一半的钱开票,随后又一次把钱交齐了开票,可是,不知啥时候开发商卖给了别人,随后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开发商一直说没问题肯定是给我,这都过去半年了也没有给我,找开发商了好多趟一直都是安慰我,说过些天就给我,到现在还是说正在想办法解决,我不想要别的就想要这个地下室,请问我能不能要回我的地下室,是通过打官司还是一直这样去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