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马上要结婚了,他们家什么都没提供,没有提供房子,也没有操办婚事,就给了我们家25w现金做为聘礼。
但我听说有一些夫妻若感情不和导致离婚的话,这个钱男方是可以要回去的。
所以我想做个公证,证明这个钱是男方赠与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样以后好好和男方过日子,即使婚姻有什么变故,也能保证我的权益。
请问如果真的不幸要离婚,这个公证能保证这25w归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