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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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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2130什么是编号?

医疗事故

我父亲65岁,去年1月6日和7日、14日连续3次做胃镜,14日做导致胃喷门口破裂3厘米,经医院抢救,住院40天,院方要求出院,跟我们协商解决,支付我们4万,医疗费全免。

我们不同意,我想请教一下,由于这次事故,导致我父亲已无劳动能力,我们应该跟院方赔偿哪方面的费用?谢谢。

咨询者:fa332212江苏
[咨询时间:2012-03-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280
]
回答时间:2012-03-03 12:02
刘建平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2-03-08 11:43
祝永根
你好!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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