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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2049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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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校长!和我校合作食堂的老板在我办酒席和家人住院的时候送了我共3000元现金!算不算受贿! 检察院查到了后,我会受什么处罚?谢谢~!会不会有行政处罚?????

咨询者:fa332090贵州
[咨询时间:2012-03-0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3-05 12:42
刘子若
如果只是人情往来,你没有利用职权或影响为对方提供方便或谋取利益的,不构成受贿。
秦根才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691502996
积分:441
]
回答时间:2012-03-06 14:30
秦根才
你好!不知你可曾利用职务之便,对那个老板谋取非法利益,如果没有,就不应该算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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