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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被认定为是自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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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1865什么是编号?

是否能被认定为是自卫行为?

我家是超市,2月29日 吴某醉酒来我家里生事,我父亲送他回家。

已经到他家里了,发生了厮打,期间吴某用了斧子,剪子,铁锹等工具,说想要杀了我父亲,中间还自残用剪刀划伤自己的腹部,我父亲为了防止自己受伤,把他拉出了房间,在等公安机关到来期间。

他屡次要冲到房间拿菜刀,我父亲为了制止。他屡次要冲到房间拿菜刀,我父亲为了制止把他打倒在地,然后就在等公安机关的到来,他现在住院要我们付医药费,我想知道,我们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331883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3-0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3-04 23:32
刘子若
你父亲没有伤人行为的,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卢慨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745059059
积分:3927
]
回答时间:2012-03-06 10:53
卢慨
你必须说明,在到他家里后,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后来的行为。这样你才有可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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