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办理业务时与柜员发生冲突,后有行长和保安员拉开,随后与行长继续办理业务,几分钟后柜员叫来家属在本人办理业时殴打本人,用u型锁砸伤左后脑,缝了十几针,请问我该向银行要求赔偿还是向打人者提出赔偿?银行和伤人者是否都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