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打工青年,过年回到本县,本县我村的森林发生火灾,广播通知叫上去救火,我也去了,在救火的过程中,导致小腿骨折,经医疗鉴定为伤残4级,像我这种情况,应该为工伤还是见义勇为?我应该对谁家提出对我的补尝???大约补尝在多少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