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所有证据。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但要注意离职的理由。
2、预付律师费占5%-8%。
2、预付律师费占5%-8%。
各位好:
我想离开现在的单位,有些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
1.我从2009年7月26日来到现在的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2009年11月1日签的一年合同(从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保险从2010年1月份开始上(不是按实际工资水平上的)。
2.从2009年7月26日来到现在每个月都要值4、5天班,而且六日也经常加班,并且没有任何补助。
3.因为签合同时没拿自己那份,公司后来把试用期和合同日期用修正带涂了,试用期可以从背面或刮开后均能看清(试用期是2009年7月26日至10月26日),但合同日期被改成了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之前的看不清了。
4.我现在有自上班开始的所有工资表和考勤表(都盖了公司公章),以及工资条。
问题:
1.如果我要起诉公司,应该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呢?就上面的情况来看胜算大吗?能得到哪些补偿?
2.如果我要聘请律师的话,所花费用占所获补偿的比例大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