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和哺乳期的正常工资。
我2010.6.10与现在公司签了三年合同。2011.6月份怀孕,预产期今年3.16号.
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不善,要把我们部门卖与b公司。即先与现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再与b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估计3月底前会完成。内部消息公司可能会有赔偿,就是n+1. 即买断工龄,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法规定孕妇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现任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不合法,如果可以解除,赔偿金是怎么计算。。
问题:
1.咨询过公司hr,她说如果接受新公司的合同,就不存在赔偿问题,因为是相关联公司转至相同职位和收入。合同是续存的。这个说法是否有道理。谢谢
2.如果与新公司签合同,最多可以从旧公司拿到多少赔偿。n+1 还是2n还是到满哺乳期的工资。n是算2(至2012.3) 还是算3(即到哺乳期2013.3)
3.如果不与新公司签合同,就是留在老公司。老公司申请破产,解散,我会不会拿到赔偿和哺乳期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