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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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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1271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偿问题

我是来海南打工的,在酒店工作意外摔伤,鉴定为八级,t7胸椎压缩性骨折,创伤性湿肺,因身体原因,现在辞职两个月了,酒店和社保局没有一点赔偿,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哪些法律文件啊,谢谢了。

咨询者:fa331270海南
[咨询时间:20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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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2-29 14:23
刘子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王占华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439159081
积分:1269
]
回答时间:2012-02-29 14:29
王占华
《工伤保险条例》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3-05 19:00
吴君瑜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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