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社保费补偿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01269什么是编号?

社保费补偿问题

我一直在北京工作,去年7月入职一家公司,待遇当时谈的是基本工资,过了实习期,基本工资加社保。

三个月实习期后,十月上保险时发现新公司给我上不了保险,因为我原单位社保误转外省了,原单位把社保转回北京的过程中遇到重重阻碍,一直未转回北京。

去年12月份,我决定放弃新单位的社保,所以跟新单位签了一份社保自愿停交的协议。

(而这段时间我的工资还是按基本工资发放的),现在我让公司把10月份之后的社保补给我,但是公司说社保只能从1月份开始补,之前社保没交是因为我个人原因造成的,不是公司原因,所以不能给我。

请问公司到底应该从10月份还是从今年1月份补给我社保费?补给我的社保费金额应该是多少?(本人城镇户口,公司当时只是说基本工资加社保,没说社保金额)。

咨询者:fa331268北京
[咨询时间:2012-02-29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2-29 15:10
魏国鹏
公司应该从10月份为你补缴社保。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2-29 15:22
牛国荣
签订的自愿停交协议是无效的,单位不予缴纳社保费用的行为是违法的,应从入职之日起补缴社保费用,按照你的月工资为基数补缴。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补缴。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2-29 15:28
刘子若
用人单位应当从你入职工作开始时为你缴纳社保。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2-02-29 19:02
祝永根
你好!
应当从你入职时起算,保险主要是养老与医疗,一般应给你补缴,双方协商也可以按你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六左右给以补偿!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2-29 21:42
赵江涛
您好:
应当从你入职开始时补缴社保。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