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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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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1200什么是编号?

伤害致人死亡

我哥年49岁,独身,租房住。我哥年49岁,独身,租房住2012年2月20日,上午有房主打110报警,我哥被发现在出租屋内死亡。

下午两点多死者身有体温,出警时,死者右手有多处外伤缝合的手术线。

右脚外足拐处有外伤,被人用刀砍断,骨折,未见有包扎处理。

床上被子,枕头有大量陈旧血迹。床上被子,枕头有大量陈旧血迹当日下午死者被县刑警送殡仪馆,嫌疑人已投案。

警察已留下我的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警察已留下我的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咨询: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331196安徽
[咨询时间:2012-02-2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2-02-29 11:17
赵英菊
配合警察办案,然后可以要求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民事赔偿。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2-02-29 12:44
卢佩伟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嫌疑人赔偿相关损失。
宋晓琼律师
[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手机:18055563305
积分:5000
]
回答时间:2012-02-29 19:11
宋晓琼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嫌疑人赔偿相关损失。具体可以当面咨询
曾祥锋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866722060
积分:7788
]
回答时间:2012-03-03 17:28
曾祥锋
委托律师处理。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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