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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至判决需要的时间?迟迟不办的原因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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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095什么是编号?

民事诉讼至判决需要的时间?迟迟不办的原因会是什么?

一般的民事诉讼至判决需要的时间究竟是多长?违约责任清晰的情况下,迟迟不办的原因会是什么?

咨询者:fa119727北京
[咨询时间:2010-04-27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27 13:17
魏国鹏
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4-27 14:05
李红伟
一般情况下六个月内就可以审理结案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再六个月。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04-28 10:03
阎书波
普通程序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你看看到时间了没有。QQ860554149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0-04-28 17:31
李建成
一般情况下普通程序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六个月。法院不能无故延长时间,建议你带上相关的案件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4-29 12:38
杨汉卿
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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