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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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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0880什么是编号?

房产问题

老辈,有二子一女,当初分房是因有二女儿户口得分三居,(二女儿当时因为年龄够了,且是三人中唯一女性,故符合当时条件从二居分到三居)现在老辈父去世,无遗嘱(至少目前未公示过有遗嘱),老辈母偏向小儿子,想把这个三居房全部给他,必要是能立遗嘱。

请问这样条件下是不是房子可以按照老人意愿全部给小儿子?法律允许吗?因二女儿而分的三居室,二女儿有权干涉老人将房子全部给小儿子吗? 谢谢您!

咨询者:fa330878北京
[咨询时间: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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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2-28 13:53
魏国鹏
老人无权立此遗嘱。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2-28 14:12
牛国荣
三居室属于二女儿名下的情况下,老人没有对该房屋处分的权利,包括立遗嘱处分.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2-28 17:15
赵江涛
您好:
把这个三居房全部给他需要继承人同意。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2-28 21:27
刘子若
如果该房屋是父亲的名字的,属于共同财产,各人一半,父亲去世后的一半应当由母亲及二子一女共同继承,母亲不能立遗嘱将该房屋全部给小儿子。
梁晶晶律师
[地区:北京-门头沟区
手机:13911762815
积分:191
]
回答时间:2012-02-29 09:27
梁晶晶
如果是父母共同的财产,母亲只能处分她自己的那部分,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父亲的份额应由所有继承人法定继承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2-02-29 19:07
祝永根
你好!
母亲可以处理属于他个人部分的财产,但父亲部分的财产不能处理!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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