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和他前妻有染....他们离婚还一直住在一起.昨天(2012年2月25日)把我叫到宾馆.他和前妻两人在.......一定要我出血.开口10万.我说没有.他说可以写欠条.并准备了本子和印泥.不写除非从3楼跳下去...不写今天也出不了这个门...我说实在拿不出来.就说1万吧.他说不行.最少5万元.他是有备而来.我只得写了5万元的欠条给他.后来发现日期写错了24日..应该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