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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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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0157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我是2007年12月25号左右与一家公司签订的一年合同,2008年12月中旬续签了三年的合同,到现在合同已过期有两个月,但公司也没有通知我续签,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呢?如果我现在主张公司未签订合同给予我经济补偿和工龄工资可否?

补充说明:
假如现在公司要与我签订合同,应该是签无固定期合同还是签订固定期合同呢?现在合同已过期两个月之久,现在公司要与我签订合同,我不同意签订的话公司还会给我工作年限补偿吗?(签订合同时是在青浦区签的,工作地址也写的是青浦区那边,去年8月份搬到嘉定区了。)
咨询者:fa329456上海
[咨询时间:2012-02-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2-26 11:17
赵井燕
可以主张。
陈新军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964640391
积分:1089
]
回答时间:2012-02-26 12:02
陈新军
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未能及时续签,自期满第二个月起,公司有义务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至于工龄工资,要看合同的约定。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2-26 20:18
邹高飞
公司应当给予赔偿。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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