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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式条款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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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014什么是编号?

关于格式条款合同问题

上网吧酒店等场所他们都会说贵重物品请保存好,丢失自己负责这类的条款,那么请问,在网吧酒店等场所丢东西了或者被盗了难道网吧酒店就没有责任吗?适用格式条款吗?不大懂,请详细赐教!谢谢!

咨询者:ning辽宁
[咨询时间:2010-04-2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袁晓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853315
积分:4742
]
回答时间:2010-04-23 22:08
袁晓东
这种规定属于免除自己的应有责任,加重合同另一方的责任,属于无效规定。但是如果你的物品真要丢了,那得需要提供丢失物品的证据,否则就很难主张。
吴祖华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52552752
积分:1507
]
回答时间:2010-04-23 22:24
吴祖华
在经营场所的失物事件常规的法院判决是这样的。有偿保管是丢则赔(无因赔偿);无偿保管的是经营场所有重大过失以上(包含故意)责任时才有赔偿责任,失物者对“经营者有过错“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同时该类条款的无效需要裁判文书的认定,在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认定文书生效前,当事人主张条款无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吴祖华律师于 2010-04-23 22:2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郭叔平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832080774
积分:3011
]
回答时间:2010-04-24 08:40
郭叔平
你好:
网吧酒店的这种声明,属于免责条款,当属无效。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4-25 13:08
杨汉卿
这种规定属于免除自己的应有责任,加重合同另一方的责任,属于无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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