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产,当时经村委出具证明转让房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书并签订转让证明,并收妥转让款项,但甲方经过1年半时间不理会房产,有第三方霸占了房产,此时甲方才理会房产,但被第三方反咬一口。
然而,甲方去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乙方未收过通知书,就收到裁决书。
请问裁决书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