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90年与我继父结婚,于93年购买单位福利房,现在继父去世,房屋是继父的名字,我母亲要求分割房产(作价分割)请问法定是怎么分割的。
(是不是我母亲首先有房产的一半,剩下一半在没有继父遗嘱下怎么分,我母亲还能分多少, 第1继承人有(母亲,3个继父亲生子女,2个继子女) 万分感谢!
我母亲的有一半我知道,另一半我母亲还能分上一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