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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免费存车处丢了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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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9010什么是编号?

在免费存车处丢了单车

我于昨日在电子世界大厦楼下存车,按照提示停在了指定的自行车存放处,上面有“自行车停放处”的牌子。

过了四十多分钟后回来发现自行车不见了。过了四十多分钟后回来发现自行车不见了这个地方有几个监控,二十米之外就有保安岗亭。

可还是丢了。可还是丢了已经报警,我自己也看过监控,有我存车的片段,之后的丢车的片段因为他们商场内部下班原因,监控停掉了,所以就没有。

就在这之后的二十分钟之内,我的单车就没有了。

发现丢车后立即报警,并作笔录。发现丢车后立即报警,并作笔录我向商场管理处提出索赔,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丢了就丢了。

请帮忙分析一下,还有诉讼的种类,时间,价格。

当时是去图书管,图书馆就在旁边,图书馆那“有严禁停车,如有丢失概不负责的字样,如有需要请停在电子世界存车处”。

所以我就舍近求远的按照提醒停在了该停的地方。

难道到了这块不管哪个地方停车都丢车丢得那么必然吗?那我丢车是不是也是他们引导的结果所致呢,把我引向一个事故高发区,陷我于危险之中。

这哪是方便别人,方便顾客的举动,明显是陷顾客于不义,陷顾客于危难之中,太害人了,个人现在觉得如果不按提示要求随便停个地方都要比这安全多了。

也太不负责任了。也太不负责任了请帮忙,谢谢了。

咨询者:fa328824广东
[咨询时间:2012-02-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2-22 23:04
吴君瑜
无偿保管人对财物的丢失没有责任。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2-02-23 11:11
邹兵
如果是有偿保管,可以追究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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