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手机咨询 > 

离婚我该怎么办?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98953什么是编号?

离婚我该怎么办?

我俩于2008年4月经别人介绍相识,2008年12月生了一小孩,2009年11月我们登记结婚。

请问:在法律上有补办结婚登记这条吗,我们算是补办结婚登记吗?有同等法律效力吗?2008年4月至2009年11月这断时间所得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

补充说明:
2009年11月前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分?
[此咨询来自于“手机法邦网”]
咨询者:wangyuli...手机咨询
[咨询时间:2012-02-22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蔡爱萍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864032695
积分:116
]
回答时间:2012-02-24 12:41
蔡爱萍
你好,2009年以后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