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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遗产过期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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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8837什么是编号?

台湾遗产过期的处理

我奶奶在台湾去世,根据遗嘱我们在台湾可继承百分子十五的份额,其余是台湾的改嫁后的(非亲生)子女所得,现在我们没有能在三年内向台湾法院申请领取,好像法律上我们已经不能得到我们应得的份额,我想问这部分钱是归台湾当局还是由其他台湾子女均分?

咨询者:fa328723江苏
[咨询时间:2012-02-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2-02-22 14:09
贾金勇
需要咨询台湾方面律师。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2-02-22 23:31
刘建平
你们仍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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