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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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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8431什么是编号?

农民工维权

朋友是农民工,1993年来到上海某汽修厂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年62周岁,2011年11月份突发脑溢血,现在老板以其丧失劳动能力为由要辞退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他能否要求汽修厂给予补偿?望律师给予解答!!

咨询者:xzh0327上海
[咨询时间:2012-02-2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新军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964640391
积分:1089
]
回答时间:2012-02-22 09:51
陈新军
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法上讲的劳动关系,一般不需要补偿。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2-22 11:27
邹高飞
汽修厂应当支付双倍工作、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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