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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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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8238什么是编号?

如何去办

朋友前几日收到派出所电话,说是车被掏牌,去了后被派出所以嫖娼拘留,请问是否合法!

另外,朋友从里面带出信来说:他没有嫖娼,只是在招待客户的时候客户去的,他掏的钱,请问如何量罪!

现在从很多方面得来的消息说要收容教育半年,请问该如何办理!

咨询者:fa328116北京
[咨询时间:2012-02-2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2-02-21 10:12
阎书波
没有亲自去嫖娼,但是掏钱了,也是有责任的,这是属于治安管理方面的。你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2-21 11:07
赵江涛
您好:
不合法,申请复议。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2-21 11:37
刘子若
要看公安机关如何定性和处罚,对于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汤建彬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011178658
积分:814
]
回答时间:2012-02-21 16:41
汤建彬
如果有给客户联系卖淫女的行为,即构成介绍卖淫罪,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详情可来电咨询
专业毒品辩护律师 专业死刑复核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2-21 17:31
牛国荣
没有参与但掏钱的情况下,属于从犯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向派出所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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