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是一名2010年毕业的学生,大学毕业后我就与现在的单位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是2010年7月---2013年12月。
可是现在合同期未满,总公司成立了类似下属公司性质的一家分公司,总公司让我们和这家新成立的公司重新签订合同,而且合同只签一年的。
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可我该怎么办呢?非常感谢您,真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