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S公司负责人L某将拟定的销售合同及电子版交给我公司,贵公司即按照S公司提供的供货清单进行采购。12月4日,贵公司在S公M某表示对其中的两台机器的质量完全认可,并由L某在供货字据上签字,同意购买。这样可以认定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贵公司需要好好保管电子版合同做为证据。
2009年11月,s公司欲在我公司购买一些k品牌的机器设备,但我公司并不代理销售该品牌机器。
s公司提出考虑到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好,希望由我公司从该品牌代理商处进货,然后销售给s公司(考虑到人工、售后维修等因素,s公司同意加价购买)。
11月25日,s公司负责人l某将拟定的销售合同及电子版交给我公司,我公司即按照s公司提供的供货清单进行采购。
11月30日,我公司将修改后的合同送交l某。11月30日,我公司将修改后的合同送交l某12月3日,s公司l某、m某表示:“虽然没签合同,但以人格和公司担保,只要进行现场演示,符合s公司要求,就买下。
”12月4日,我公司在s公m某表示对其中的两台机器的质量完全认可,并由l某在供货字据上签字,同意购买,但当时没有付款。
之后我公司曾多次催要货款,但对方迟迟未付。之后我公司曾多次催要货款,但对方迟迟未付2010年4月2日,m某电话通知我公司解决欠款事宜。
s公司声称:由于其中的一台机器现在不再使用,所以决定不购买了。
另一台机器待使用后再谈。另一台机器待使用后再谈我公司如何才能索要回两台机器的货款? 注:正式的销售合同一直未签,两台机器交付s公司已经4个月了,货款分文未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