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个事宜,我的房子正好有租客在住,是3月底到期,一月初的时候,他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我说这样的话押金是不退的,或者我找到新的租客才可以,他也同意了,到两月五号的时候找到了新的租客,且交了押金,租房合同也签了,合同是从2月12号开始,在10号的时候新租客说不租了,要求退还押金,请问我该怎么处理针对新租客和前任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