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后公司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97422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公司问题

离婚后夫妻共同创办的公司还尚存,法人是女方,股份当时是男女双方各占50%,离婚后协议上写清楚了离婚后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都有男方承担,与女方无关,请问这个在法律上能生效不。

咨询者:fa327210四川
[咨询时间:2012-02-1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慧律师
[地区:上海-卢湾区
手机:13816124091
积分:3178
]
回答时间:2012-02-18 12:56
李慧
如果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则有效。
李慧律师于 2012-02-18 12:5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2-18 15:56
殷国丰
生效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2-02-19 11:57
喻远军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