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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出去的跳板断了应付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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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717什么是编号?

租出去的跳板断了应付责任么?

我于08年将跳板租给邻居盖房子,在盖房子的过程中,由于放的砖太多和跳板上有点裂缝,导致上面的人掉了下来,摔伤了,租跳板的人说我的跳板把人给摔坏了,向我要钱,请问我有责任么?有的话占多少?事发到现在两年了,他还可以起诉我么?前几天他来向我要一万元钱就拉倒。

我要怎样做?谢谢。

咨询者:fa118948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4-12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李爱霞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930173518
积分:604
]
回答时间:2010-04-12 13:45
李爱霞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4-12 14:18
殷国丰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1、租跳板的人明知跳板上有点裂缝仍然租用,并且在上面放砖太多导致上面的人掉了下摔伤,如果你出租该跳板时已经提示了跳板有点裂缝的事实,则你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你出租该跳板时未尽该提示义务,那么你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应当是次要责任。
2、事发到现在两年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他已经丧失胜诉权。他仍然可以起诉你,但会被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
3、根据以上分析,你应该不承担责任了。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12 16:51
魏国鹏
你的邻居属于雇主,伤者属于雇员,应该由邻居承担责任,你没有赔偿的义务,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孙长民律师
[地区:山东-聊城市
手机:13508937632
积分:1376
]
回答时间:2010-04-13 15:18
孙长民
你的跳板如果存在质量安全瑕疵,你没有告知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与你有关系,可以让你承担一定责任,具体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当时的事发经过分析,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好。供参考。
王俊晓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298167737
积分:226
]
回答时间:2010-04-15 10:27
王俊晓
如果跳板不存在质量问题,你就不用赔偿了。超过2年就过了诉讼时效了
李庆丰律师
[地区:辽宁-锦州市
手机:13704169695
积分:442
]
回答时间:2010-04-15 10:40
李庆丰
根据《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一节的相关规定,你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对方的权利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要看对方举证情况决定。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10-04-16 21:54
仲玉华
你好。如果邻居租用时,你已告诉他跳板有裂缝,你就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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