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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节是否可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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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7088什么是编号?

以下情节是否可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律师,您好,徐某与其他几个股东一起购买了一块林地,出于对公司增资扩股的不满,其以经理的身份写了一封有损公司、恶意损坏董事长名誉的信发往乡政府、林业局。

其目的是要求各部门不准给予办理林业采伐事宜,阻止了去年的采伐。

此信发出之时,其他股东积极办理的林业采伐手续只差最后一步了。

由此,徐某的行为造成了公司去年没有采伐,造成了200多万利润及办理采伐手续时各种费用的损失。

徐某等三人的股份占20%,其他几个股东持股80%。徐某等三人的股份占20%,其他几个股东持股80%请问,徐某的行为能否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若不能又可以追究其什么罪名。

谢谢!

咨询者:fa326819云南
[咨询时间:201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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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马明刚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604598000
积分:1889
]
回答时间:2012-02-17 09:48
马明刚
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如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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