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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6级伤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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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703什么是编号?

工伤 6级伤残赔付??

我在广东省番禺区汉林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上班,于2010年1月25日出了工伤,现在鉴定结果下来为6级伤残。

我想咨询一下!我40岁,我的工资每月平均2000元左右,缴纳保险基数为1472元,如果我提出辞职,现在工厂应赔付我多少钱?我是四川省资阳市的户口,谢谢!! .

补充说明:
月平均工资大约2300元,我想咨询一下各位,一次性能够理赔多少钱?是最大限度的?能不能说明其详细组成部分和金额。十分感谢!!
咨询者:张军广东
[咨询时间:2010-04-1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12 08:09
魏国鹏
你应该按照广东省的标准赔付,按照每月工资2000元理赔,法律依据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仁尚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63167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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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10-04-12 11:34
李仁尚
一般可以拿十四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十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律师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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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4-19 09:22
最少是62个月的本人工资及相关医疗费、护理费、医疗期工资等。
刘天军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02661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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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5-07 18:40
刘天军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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