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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个人离职后,公司对我个人进行诋毁和伤害乃致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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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6772什么是编号?

关于我个人离职后,公司对我个人进行诋毁和伤害乃致污蔑

这是该公司对外发表的声明:

致同行及合作单位 关于开除曹娟工职有声明

各同行及合作单位:

我司(深圳市**旅行社有限公司)前任职员工曹娟,因在2011年10-12月间多次违规操作劝说无效,给我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于2012年1月6日,被我司开除除名,其1月6日前所经手的未尽业务 转由我司肖伊丽接手处理,1月6日后如再发生曹娟以我公司名誉操作的业务单据,系其个人行为,且属于侵权行为,如对同行造成经济损失,概与我司无关,目前,其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清算完毕,我司正欲追究其法律责任。

该人一贯言行不一,惯于自作主张,不懂装懂,在转正后的两个多月中,屡屡发生欺瞒行为,终因谈话无效,被我司开除除名。

经查实,曹娟被我公司开除后在自己家中安装了一部固定电话(兼传真),并以深圳市**商务有限公司(经查工商无此注册信息)的名誉进行诈骗操作,并盗用我公司在网上招聘信息资料发布招聘导游翻译信息,更多情况仍在调查中,请各位同行及合作单位谨防上当。 特此声明 落款加盖了公司公章

这前几个事情并不是实质存在,唯一存的是,我以深圳市**商务公司经营代订酒店业务,但是这个公司正在公商申请,已经在办理营业执照了

我想咨询您一下,您看这家公司对我个人,和我即将要开的公司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该让这旅行社怎么个赔偿呢?

咨询者:fa326472广东
[咨询时间:2012-02-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2-02-16 20:05
程建锋
1.如事实不符合,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赔偿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2.你可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要求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你精神损失.我曾代理过一件案件,员工起诉用人单位名誉侵权,后法院判赔10000元精神损失费,并登报赔礼道歉.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2-16 20:26
吴君瑜
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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