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从2004年2月到2012年1月,公司一直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
就是临时工待遇,8小时工作制,周六日没有加班费,后来自己辞的职,现在我还能主张双倍赔偿和社会保险吗?有什么时效的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