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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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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664什么是编号?

房产分配

父已记,母健在,兄妹四人。父已记,母健在,兄妹四人房产如何分配?如果母亲想赠与或立遗嘱给予大女,小女放弃继续权,应如何办理?

咨询者:fa118830广东
[咨询时间:2010-04-10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10 09:39
魏国鹏
1.房产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有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由五个继承人继承,母亲占房产份额的五分之三,其他子女各占十分之一。 2.母亲立遗嘱只能把自己的五分之三的份额赠与给大女,无须其他人同意,直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即可。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3
张仁东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3936246110
积分:3740
]
回答时间:2010-04-10 09:03
张仁东
应当先分家析产确定遗产的范围 母亲对自己应继承遗产部分和自己财产部分可自由处分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4-10 13:41
程向云
您好,母亲可以立遗嘱,父亲的遗产未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还可以公证。
王洪斌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907159558
积分:369
]
回答时间:2010-04-10 20:48
王洪斌
母亲首先享有该房产一半产权;其次她依法与你们兄妹四人均等继承父亲的另一半房产;若妹妹放弃继承,则由剩下四人继承;母亲有权将自己享有的房产立遗嘱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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